倘若当事人在实际确权过程中方知其土地已经遭受他人恶意侵占,则他们可考虑与侵权者进行初步和解,如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协议,他们亦有权径直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之《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凡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批准或以欺诈方式获取许可批准,擅自占用土地资源的,均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勒令其立即归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