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退休人员的再聘用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伤亡事件,如果企业有明显过失行为,那么它就应当承担起与其过失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反之,假如企业在整个事故过程中并无任何过失,自然也就不必为这起意外事故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了。
实际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某人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并开始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以及领取退休金的生活时,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将被视为劳务关系来对待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