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下,员工仅因生病而休假是无法享有人身损害赔偿待遇的。
然而,如果该患病状况经过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被确定为职业病,那么当事人便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申请享有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
在此过程中,“用于认定职工作业性疾病”的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当员工在接受工作任务时,如果因为履行自身职责而遭致的身体上的暴力或其他意外伤害;
其次,若员工在因公出差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或者遭遇事故后下落不明;
最后,还包括其他一些特殊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