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医疗纠纷事件发生,或是在住院期间,病员及其家属对所接受的医疗服务质量有所不满或者存疑,恳请您首先向所在科室的主任提出反馈意见,以便科主任能够进行深入调查并安排相应人员为贵方提供详细解释和回应。
对于科室给出的解释或回应内容,倘若还有任何疑问或者不同看法,敬请您随时向医院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若对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理方案仍然心存疑虑,您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来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途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即和解,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