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产生的具体原因,我们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合同关系;
个人或团体的单方面承诺;
侵权性行为的发生;
由于缺乏合法依据的管理行为;
不正当利益的获得;
在缔结合约过程中存在的过失行为;
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债权产生的因素。
依照相关法规,债权通常源于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法律规定,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权利人向特定义务人提出要求其履行或避免某些行为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