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告知有关因公殉职的赔偿细则如下:
1.抚养亲属抚恤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i)配偶的每月享有百分之四十的抚恤金,(ii)其余亲属每个人则享受每月百分之三十的抚恤金,(iii)对于没有任何亲属或鳏寡孤独的老人与儿童,按照上述标准分别再予以提高百分之十。
2.丧葬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为:
以六个月为限,参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具体金额为: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此外,还需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