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后所产生的赔偿金方面的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如下:
即,如果是用人单位因为违反了我国现行的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而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此时劳动者如若坚持要求接着履行这份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有义务必须按照原样继续履行下去;
然而,如果劳动者并不希望再继续履行这份劳动合同,或者说这份劳动合同已经无法再继续履行下去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