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赠与合同撤销权的时限问题,我们需明确的是,在相关的财产权益尚未发生变动之前皆可享有撤销权,然而,亦存在特例情况。
依据现有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赠与人在其所赠与之财产尚未完成所有权的交付之前,均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撤销该笔赠与。
值得注意的是,经过公证机关公正的赠与合同以及那些根据法律规定不得予以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或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够随意撤销的,除非赠与人能够充分证明自己处于经济上的困境并以此作为抗辩理由。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