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长达两年的分居之后,若有一方选择单独提起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关于夫妻公共财产的划分,双方可以进行合意协商,当然也有权寻求法院的裁定。
值得强调的是,法院通常会在判决时基于保护和关爱子女、女性以及未犯错方的利益这一基本原则下进行资产分配。
此外,若并无特殊的协议约定,那么在此期间,双方所得的工资薪酬、额外津贴、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生产经营所获取的利润及知识产权等收益都将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