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了定金条款,且其中一方在收取定金之后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则另一方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其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收取定金的一方如未按约履行义务,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定金的设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其比例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若超过此比例,则超过部分将无法发挥定金的担保功能,仅能被视为预付款。
然而,在20%以内的部分仍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