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往往并不支持进行私下调解处理,但如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的相关准则,依然享有与对方达成和解解决方案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盗窃罪这一类犯罪行为,便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及第五章所规范的范畴之内。
假使犯罪嫌疑人涉嫌犯下的盗窃金额较小,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话,倘若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认错并取得了受害者的宽容谅解,那么便可考虑启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程序予以妥善处理。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