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为了维护被刑事追究者的权益,同时防止他们逃避司法调查、起诉和审判,对尚未被正式羁押的人员,根据需要进行的一种临时性刑事强制措施。
尽管在此阶段并不能预知结案的具体时限,但根据我们现行的法律制度,取保候审仅限于一段特定的期限内,即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案件的终结,而是在符合相关条件下,允许嫌疑人在外面等待最终的处理结果。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