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他人进行暴力行为的相关法律条款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详尽规定如下:
对于施行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者,将被处以五日至十日不等的行政拘留,同时附加二百元到五百元的相应罚款;
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可能只需接受五日以内的行政拘留或所需缴纳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