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其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的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费支付额的确定方式如下所述:
首先应以双方达成共识为先,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来解决。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一方而言,若需承担抚养一名子女的责任,那么其所需支付的抚养费用通常是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来计算的。
而如果需要同时抚养两名子女,那么这一比例则应该相应地予以提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