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残疾赔偿金方面,我们会依据受害者在事故发生后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或其所遭受的伤残等级,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这两个数据,从确定伤残日期开始算起,总共以二十年来进行计算。
2.然而,如果受害者已经超过了六十周岁,那么他(她)的年龄每增长一岁,相应地残疾赔偿金就会减少一年;
若受害者已满七十五周岁,则残疾赔偿金将按照五年来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