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款诉讼时效已逾20年之问题,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主张和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此种诉讼时效的期限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若权利人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