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使用他人图像作为封面设计,通常情况下可能涉嫌侵犯其著作权。
然而,若使用人已获得著作权人的合法授权,并且已经支付了适当的报酬,那么这种行为就不构成版权侵权。
根据目前的相关法规和行业准则,未经其他创作者的明确同意而擅自采用他们的作品,这无疑是对其著作权的严重侵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公开致歉以及赔偿经济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