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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中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民法中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5-17 16:35:17 已帮助18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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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中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以下几种类型的请求权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内容:
请求停止不法行为,如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请求排除妨碍他人正常活动或行使自己合法权益的障碍;
请求消除可能对他人造成潜在威胁的风险因素等;
2、对于不动产物权以及经过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而言,他们有权要求返还已经被非法占有或侵占的财产;
3、此外,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等相关费用的请求权也同样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这些都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受诉讼时效影响的其他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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