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游消费合同的主要条款中,包括了以下内容:
首先是关于旅游消费合同的双方法律主体——即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所属单位以及详细地址;
其次,明确旅游消费合同的标的物,包括其数量、质量以及相应的价格或报酬;
再次,明确旅游消费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及具体的履行方式;
此外,还需明确旅游消费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途径;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还需要补充其他必要的条款内容。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