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离婚主要分为两种形式: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若夫妻双方均愿意解除婚姻关系,便应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签署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并且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进行正式的离婚登记手续。
如若通过协议离婚未能达成共识,那么婚姻当事人可选择向具备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法院审理这样的离婚案件时,我们坚持认为应当首先进行调解工作;
然而若感情已经无法挽回,调解无法发挥作用,那么法院也会依法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