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企业以形式上的员工裁减或岗位调整为由,劳动者有权申请企业予以相应的经济赔偿。
经济赔偿需按照劳动者在当前企业内的实际服务期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即赋予其一个月的固定薪资。
如果服务期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的标准计算;
而如果服务期满了六个月,则需相应地给予其半个月薪资作为经济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