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起劳动仲裁之际,建议您务必详细列出所有的证据明细,包括每项证据的具体内容、其对应的来源以及各项证据所能达到的主要说明性作用。
作为申请人,您有义务向仲裁机构提交以书面形式编制的仲裁请求书。
该仲裁申请书应该详列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信息: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核心基础资料、您希望通过仲裁实现的具体诉求以及您提出这些诉求所依据的事实情况、相关理由以及支持您观点的证据及其来源,同时还需要注明证人的姓名及住址。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