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轻微程度的交通事故后,如若驾驶者选择逃避责任而弃车逃离现场,那么即使其行为并未达到刑事犯罪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仍有权对其实施最高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以下的行政罚款处罚。
然而,倘若引发的交通事故严重到足以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程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法律规定,吊销该肇事车辆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身禁止其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