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雇员可能并未提交辞呈,他们仍然有权利领取到全额的薪水。
在任何情况下,未能按照法律法规完成离职流程都不是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正当理由。
在劳资关系结束之际,雇主必须无条件地向每位员工支付最后一次工资,如有延迟或不足额支付的情况,雇员有权通过合法途径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然而,如果是由于雇员违反合同规定而导致公司遭受了经济损失,那么他们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