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打架事件被采取治安拘留措施的人员,可以顺利申请开具无罪证明文件。
这是因为打架行为归类于行政违法行为,并不符合刑事案件的范畴,因此不会留下任何案底记录。
通常而言,对于打架事件,相关部门会按照规定进行行政拘留并附加适当的行政处罚规定。
其中,行政拘留作为一种极为重要且常见的行政处罚形式,若个人在打架过程中情节较为严重,但仅造成了轻微伤情,且经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则可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打架行为导致他人受伤程度达到轻伤及以上级别,那么该行为人将面临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指控,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