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解除之后,关于违约金的条款仍然具备其有效性,原因在于此类条款被视为解决争议的相关内容,因此并不会由于合同本身的失效而丧失其法律约束力。
按照现行法律条文规定,若合同已经解除,那么其中涉及到解决争议方式的条款将继续保持其原有的法律效力。
同样地,即使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已经终止,也并不影响合同中所包含的结算以及清理条款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