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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区别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区别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2024-05-18 13:45:09 已帮助10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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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区别
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之间的差异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区分:
(一)主体资格。
在劳动关系中,其中一方通常为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
而另一方则必须为劳动者个体。
但在劳务关系中,双方当事人既可能均为法人、组织或者公民,亦有可能是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的关系。
(二)产生依据。
劳动关系源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紧密结合;
而劳务关系的形成则取决于双方的约定。
若双方并未就此达成共识,未签署书面协议,亦无口头约定,仅依据章程的规定而产生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具有整体性、分散性特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应被视为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
(三)劳动主体的待遇有所不同。
(四)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尽相同。
劳务关系主要受民法、合同法以及经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
然而,劳动关系则主要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加以规范和调整。
(五)合同的法定形式各异。
劳动关系需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而劳务关系只需签订普通合同便可。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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