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款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土地补偿费,这是政府为补偿被征收土地给予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的货币补偿;
其次是青苗补偿费用,这项补偿是对土地上原有农作物因征收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进行的赔偿,其对象是种植这些作物的单位或个人;
最后是附着物补偿费用,这是政府针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属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因征收行为造成的损害,向相关责任人提供的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