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问题时,我们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首先,违约金的赔偿金额不应超出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其次,若违约金的赔偿金额超过了这个比例,那么这就属于过度赔偿,双方都有权要求对该违约金进行相应地调减;
最后,倘若赔偿金额低于此标准,那么当事人同样有权利要求按照实际所遭受的损失进行重新计算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