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协议书的签订方式,我们可以选择手写或是打印,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
同时,该协议书需要得到夫妻双方当事人的签署确认,并且经过法庭或者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的认可后,方能具备法律约束力。
在离婚协议书的形式方面,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首先,必须使用标准的A4纸张进行撰写或打印;
其次,应采用蓝色墨水笔或黑色签字笔来完成书写或打印工作;
第三,需要向婚姻登记员递交一式三份已签好字的离婚协议书。
此外,协议内容应该清晰易懂,不能出现任何涂改现象。
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具体内容,也有相应的规定:
首先,应当明确表达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
其次,协议条款应由双方自愿协商拟定;
最后,应对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和债务偿还等事宜达成共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