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二审刑事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于庭审结束后,在两个月内公布最终判决结果。
当二审法院面对上诉或抗诉等情况时,同样需要在两个月之内完成审判工作。
然而,如果涉及到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或是含有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需要得到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的许可或决议,才能延长至四个月完成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