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此类状况,建议您寻求开发商的协助来解决。
若房屋质量问题已经对您的正常居住产生了显著的负面影响,那么作为购房者的您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进行相关的损失补偿。
然而,如果这些问题尚未达到足以严重影响到您的日常居住用途的地步,那么开发商就应当负有修复的义务。
倘若开发商拒绝履行修复职责,或者在合理的期限内未能及时修复,那么您作为购房者便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工作,而由此产生的修复费用以及修复过程中给您带来的其他损失,都将由开发商负责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