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对于符合工伤鉴定标准的劳动者,应向其发放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具体数额将依据伤残等级进行确定,分别为:
一级伤残者可获得相当于27个月个人工资额度的一次性补偿;
二级伤残者可获得相当于25个月个人工资额度的一次性补偿;
三级伤残者可获得相当于23个月个人工资额度的一次性补偿;
而四级伤残者则可获得相当于21个月个人工资额度的一次性补偿。
此外,对于因工致残且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办理完退休手续之后,将停止发放伤残津贴,转而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补足两者之间的差额部分。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本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职工有依照《条例》和本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