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权向相关部门请求补偿。
任何用人单位均不得无理由地将您解雇,这种行为既违反了国家法律,也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在一般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参考并遵守法律法规中对岗位基本录用条件的明文规定,以及在招录过程中所设定的知识素养、技能水平、身体状况、道德品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然而,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未能达到上述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充分且有效的证据来证实这一点。
若用人单位无法提供此类证据,则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其将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