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遗憾地告诉您,在中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并未建立网络起诉离婚渠道。
对于离婚事宜,如您与配偶存在分歧,建议您依照事实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具有管辖权限的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申请离婚判决生效。
根据现有规定,当其中一位当事人提出离婚请求时,可先由相关组织进行调解,若调解未能达成共识,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会首先尝试进行调解工作;
若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通过调解修复,则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离婚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