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同必须由双方签署才能产生效力,单方面签名或盖章的行为都无法赋予合同合法性。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只有经过双方共同签署和盖章的合同才能够正式确立其合法地位。
也就是说,只有当双方分别在各自的位置签上名字,合同这一民事法律关系才得以正式建立起来。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只有一方签字的合同是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的,也就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