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成年群体寻衅滋事行为,在法律上所给予的刑事制裁如下:
若此类未成年已经达到法定年龄十六岁者,应当依照刑法规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三种处罚方式之一;
倘若涉案次目众多且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其刑事责任则上升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可在法官裁决后附带罚金进行惩罚。
在此基础之上,应根据具体案件事实情况,在法定量刑范围内酌情考虑从宽或者减轻对孩子的刑事处罚;
而那些尚未达到法定犯罪年龄十六岁的青少年,虽然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必须由家长或者其他合法监护人严加管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