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在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所明确的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内,企业对劳动者可能遭受的伤害需承担不以过失为前提的民事侵权责任。
如果雇员在执行雇主安排的工作任务时受到身体上的伤害,那么雇主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若是由于雇佣关系以外的其他因素导致雇员人身损害的情况发生,赔偿权益方既可要求该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亦有权选择向雇主提出赔偿请求。
当雇主承担了赔偿责任之后,他还可以向实际致害的第三方进行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