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个人财产理应由当事人独立享有所有权而非进行分割。
但是存在着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如果夫妻之间对此已经达成了相应的协议,那么就必须依照此协议来处理这些财产;
如若没有制定相关协议,那就需要由夫妻双方进行充分的商议以确定这些财产的分配方式,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最终的决定权将交给司法机构,法庭将会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以及保护未成年子女、妇女及无辜受害者利益等因素,做出合理且公正的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