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离婚财产问题时,无论究竟是由丈夫或妻子首先提出了离婚诉讼,都不会影响财产分配的标准和方法。
具体来说,若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就某些特殊事项达成了明确的约定,那么,相关的财产将依据这个共同约定进行分配;
反之,若夫妻双方并未就特定事宜达成过特别协议,然而双方依旧能自行商洽出如何对其财产进行合理分割的方案,那么,法院将会尊重这对夫妇的意愿,并根据他们所达成的共识来决定财产的最终归属;
然而,若这对夫妇无法自行协商出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那么,法院将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遵循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基本原则,做出公正而合理的财产分配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