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效婚姻的诉讼时效问题,原则上是永久适用的,这就意味着在很多情况下,无效婚姻并不会受到诉讼时效的严格制约。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条文,具备申请资格的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交婚姻关系无效认定的正式申请,而一旦人民法院接到此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案件之后,无论当事人意愿如何,都无法撤回诉讼申请。
并且,对于婚姻效力的审理过程,并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法院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并依法作出最终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