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人员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社区矫正服务。
在受矫正的过程中,彼等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监管要求。
这些具体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未经适当的申请和批准,缓刑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县级行政区域;
须保证每周至少投入8个小时进行学习活动以及参与不少于8个小时的公益劳动;
同时,还需要定期向司法机关提交思想汇报。
若缓刑人员严重违反上述监管规定,司法机关有权对其处以警告处罚;
若累计收到三次警告,则可能会被撤销缓刑,并面临被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