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涉及到协助网络信息犯罪的情况下,是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但必须满足以下特定条件:
首先,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仅仅是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如果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险性;
再次,如果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险性;
最后,如果被告人已经被羁押了足够长的时间,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