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并无“讹诈罪”这一概念存在,相较之下,更为准确的表述应为“敲诈勒索罪”。
此种犯罪所侵害的主要客体对象为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以及个人财产权,同时也可能危及到他人的人身权利或其他相关权益。
就该犯罪的实施过程来看,其主要表现形式为行为人通过使用恐吓、威胁、要挟等手段,对受害者施加压力,从而迫使他们不得不交付财物。
值得注意的是,本罪的实施主体通常为一般公民,而非特定职业人群。
在主观层面上,本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确的直接故意,且其行为动机必须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