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乃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之严重犯罪行为。
众所周知,生命乃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之基石与前提条件,而每位公民的生命皆依法受到严格保护。
因此,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但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其犯有故意杀人罪且情节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决定进行追诉时,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至于已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在触犯故意杀人罪的情况下,亦应承担刑事责任,但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至于具体的刑期裁量,则需依据案情的具体情况来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