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触犯改变金融票据罪并且被认定为犯罪行为的肇事者,我们将会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具体而言,根据该罪名的规定,他们将面临的刑罚范围包括:
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款;
若情节较为恶劣的情况下,则将被处以五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并且还需要在罚金方面支付五万元以上但不超过五十万元的罚款。
而对于那些情节极其严重的罪犯,法定最高刑期可能会达到十年以上,甚至是无期徒刑,与此同时,他们还需承担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惩罚,或是没收部分财产作为附加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