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实施非法搜查犯罪行为时,常常伴随着其他种类的非法犯罪行为,例如对被搜查者进行暴力袭击、侮辱谩骂,甚至因搜查行为而毁损他人财物等情况。
针对此种情形,若满足牵连犯、吸收犯或想象竞合犯之要件,应依据相应的刑法理论和法律规定来处理;
倘若行为人出于两种不同的犯意实施了两个独立的犯罪行为,例如实施非法搜查的同时又犯下了强奸、猥亵等罪行,或者实施非法搜查的同时又实施了盗窃等犯罪行为,那么就应对其施以数罪并罚的刑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