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借贷、买卖以及其他法律关系时,即便并未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借条、欠条或合同,仍然不影响当事人发起诉讼。
只需有其他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存在某种特定的法律关系,例如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便可满足启动诉讼程序所需的基本条件。
关于诉讼时效方面,债权人通常可以在其债权受侵害之日起的三年内(即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直接向原告(即债权人)所在的基层法院或者被告(即债务人)长期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期获得被告支付所拖欠的款项及相应的利息。
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能充分证明存在法律关系的证据,那么法院将会依法予以立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