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有以下八种情况适用于过错责任推定原则:
首先是对于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
其次是针对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
然后是涉及到高度危险作业所有人和管理者的过错推定责任;
接下来则是动物园管理方的过错推定责任;
紧接着我们会遇到建筑物和构筑物脱落、坠落所引发的人身伤害问题,此时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此外还有堆放物侵权案件;
以及窨井管理人员因不当行为造成的过错推定责任;
最后一个例子是林木折断侵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