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房屋空关,亦须依法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业户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管理费用的责任来源于物业管理合同所载明的条款。
物业管理企业将依据合同规定,承担起相关职责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鉴于此类服务属于公共性质,且一个社区内不会因少数人或特定群体未在此居住而导致管理成本降低。
因此,物业管理企业依据合同履行其责任,而业户亦应根据合同规定,履行支付管理费用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